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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教導處

教師兼教導主任: 盧佳淑 老師

教科目數學領域

E-mail:lulu3584@yahoo.com.tw

職務代理人:教務組長 陳德濟老師(第一順位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訓導組長 王佳琳老師(第二順位)

  務  工  作  職  掌

01.擬訂教學方針,擘畫教導工作。

02.課程規劃研訂,推動教導革新。

03.研議審訂各項教務規章。

04.全人教育,提昇學生人文素養。

05.建構優質學習環境,強化師資陣容。

06.強化教學研究,改進教學及評量。

07.辦理教師進修,提昇教學品質。

08.加強升學輔導,提高升學競爭力。

09.實施各項評比及檢查,促使教學正常化。

10.更新教學設備,提高學生學習興趣。

11.其他有關於教務之事項。

訓 導  工  作  職  掌

01.規劃策進有關訓導之一切事宜。

02.擬訂全校訓導方針及興革事項。

03.擬訂本處工作計畫及行事曆。

04.擬訂或修訂並簽擬訓導上各項章則。

05.辦理校長交辦及各處室委辦事宜。

06.出席各有關會議並執行有關訓導之決議。

07.簽辦救國團本校團委會各項事宜。

08.分配本處導師及職員工作,並考核其服務狀況。

09.核定或簽擬學生獎懲事項。

10.簽核本處有關公文。

11.審查學生有關訓導之請求事項。

12.核准學生請假事項。

13.查閱學生週記及班會紀錄。

14.編造訓導實施報告。

15.處理其他有關訓導上之重要事項。